移动或复制镶嵌数据集
移动镶嵌数据集的最简单方法是创建一个副本。核实复制操作正确无误后,可删除原始镶嵌数据集。
有多种方法可用于创建镶嵌数据集副本:
- 使用“目录”窗口中的复制和粘贴功能;
- 使用复制工具;
- 或将镶嵌数据集从一个地理数据库拖放到另一个,此操作只是创建副本,并没有移动数据集。
如果复制存储在 ArcSDE 地理数据库中的镶嵌数据集,且概视图存储在默认位置(在 ArcSDE 地理数据库内),则概视图将随镶嵌数据集一起移动。
提示:
ArcGIS 版本 10 中创建的任何镶嵌数据集都应移动至当前文件地理数据库。当前地理数据库使用行外存储,可降低数据库膨胀。为实现此目的,复制您的 10.0 镶嵌数据集并将其粘贴到新的文件地理数据库中。
警告:
不应使用复制栅格工具复制镶嵌数据集。如果使用此工具,镶嵌数据集中所有单个图层将完全平轧成一个栅格图层输出。
更新镶嵌数据集中的路径
因为镶嵌数据集包含的是对其源数据、概视图和缓存的引用,复制操作并不会改变这些对象的实际路径。
当您将镶嵌数据集移动或复制到另一计算机上时,如果源栅格的存储路径发生了更改,那么您必须同时更新这些路径。如果在同一计算机内移动或复制镶嵌数据集,则路径可能是相同的因而不会受到影响。
如果在默认位置(地理数据库文件夹旁)创建概视图,且将它们移动到相同的默认位置,则不需要更新该路径。如果概视图仍然在相同的位置,且对镶嵌数据集可见,则不需要更新路径。如果镶嵌数据集无法访问概视图,或者概视图被移动,则这些概视图的路径将需要更新。
如果镶嵌数据集中有激光雷达数据,则可能会生成缓存。如果目标位置不存在缓存或缓存已过期,则将重新生成缓存。如果移动该缓存并且要继续使用它,则必须更新镶嵌数据集中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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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