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工具图层的规则

工具图层的所有行为均与图层组相同 - 您可以添加、移除、重命名或重新排序子图层。由于每次执行工具时都会创建(或重新创建)工具图层的子图层,因此需要注意某些行为。

法律声明法律声明:

10.1 版本中移除了创建工具图层的功能。在 10.1 版本之前创建的 ArcMap 文档中的工具图层仍可用于 10.1 版本。

重命名子图层

执行工具图层时(右键单击图层,然后单击打开),将根据工具的参数名称创建或更新子图层。如果重命名工具输出的子图层,下次执行此工具时,将添加新子图层并将保留重命名的子图层。例如,缓冲区的输出参数为输出要素类。将名称“输出要素类”更改为“缓冲结果”,然后再次执行工具图层,将产生两个子图层,“缓冲结果”(原来的结果)和“输出要素类”(新结果)。

删除子图层

如果删除了工具输出的子图层,下次执行工具时将重新创建此子图层。

添加子图层

与图层组相同,也可以将新图层添加到工具图层。

将子图层添加到工具图层的唯一问题是可能引起混淆 - 基于同一工具的两个工具图层具有不同的子图层。

符号系统/符号化

通过右键单击子图层,然后单击属性可更改任何子图层的符号系统。只要不更改子图层所基于的输出参数的值,工具子图层的符号系统在工具图层执行期间就会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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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