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地图服务发布地理数据服务
如果想要使用 ArcMap 中分布式地理数据库 工具条上的复制和数据提取命令对地理数据服务进行操作,请发布一个同名的地图服务。这两个服务的名称必须相互匹配,而且地图文档内容列表中的图层名称必须与地理数据库中的要素类名称完全匹配。服务添加到 ArcMap 后,您将可以访问这些命令。
法律声明:
对于 ArcGIS 10.1 for Server 之前的版本,您需要对地图服务启用“地理数据访问”功能才能将地图服务与地理数据服务配对。10.1 版本已删除了“地理数据访问”功能,如果要使用地理数据服务访问分布式地理数据库 工具条,则必须按照本主题中的步骤进行操作。
要随地图服务发布地理数据服务,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步骤:
由于这两种服务都是独立管理的,因而您可以分别配置各项服务,以便更好地处理不同类型的操作。例如,在使用地理数据服务时,您可能希望支持更多的实例以及设置更长的超时时间,以便支持复制操作。而在使用地图服务时,您可能希望设置较短的超时时间并限制最大实例数目,以便支持诸如查看之类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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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