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地图或服务
默认情况下,您使用 ArcGIS Explorer Online 创建和保存的地图为私有地图,只有您可以对其进行访问。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与其他用户共享地图。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之一共享地图:向所有门户用户、您所拥有的组的成员或您所在的组公开您的地图;或者将地图或地图演示文稿的直接链接发送给其他用户。
您还可以将服务的引用添加到 Portal for ArcGIS 并对其进行共享,通过这种方式可方便地向其他用户提供可能对其有用的相关数据信息。如果您更改了图层外观和性能的默认设置 - 如弹出窗口配置、符号系统或要素过滤器,也可以将这些更改与内容中的服务信息一起存储。此外,还可以共享不属于您的公共地图和服务。
共享地图或服务
- 打开想要共享的项目的共享 对话框:
- 共享当前地图 - 单击地图工具条上的共享按钮。
- 共享内容中的项目 - 在主页屏幕中找到想要共享的项目,然后单击该项目旁边显示的共享链接。
- 共享不属于您的项目 - 在主页屏幕中找到想要共享的项目,然后单击该项目旁边显示的共享链接。
必须公开共享项目;如果未公开共享,共享 对话框允许您复制地图和演示文稿的链接,但不允许您与任何其他用户共享该项目。
- 选择项目的共享方式:
要与所有用户共享该项目,可选中任何人(公共)。
要与一个或多个组的成员共享该项目,可选择组列表中的相应组名称。
警告:当您共享服务时,您共享的是 URL 的引用和相关信息,而未改变 GIS 服务本身的可访问性。用户必须具有访问基础 GIS 服务本身的 URL 的权限。
- 如果地图中包含一个演示文稿并且您希望打开该地图的其他用户能够立即看到该演示文稿,可选中由其他用户打开时以演示模式开始复选框。
单击对话框右上方的关闭 按钮关闭对话框。您的项目此时已共享,相应的门户用户可以在搜索中找到并查看它,还可以直接通过链接打开它。
共享地图和服务的技巧
- 公开共享地图时,其他用户无需登录即可打开该地图。
- 共享地图时,您必须确保共享地图中的所有项目也可供该地图的用户使用,否则,在其他用户打开此地图时将无法使用这些项目。共享服务时,您必须确保 GIS 服务本身的 URL 可供该服务的用户使用。
- 与特定组共享您的项目时,只有该组的成员能够在执行搜索或浏览该组时找到您的项目。如果希望与所有人共享您的项目,但同时希望该项目作为组的一部分列出,可同时选中任何人(公共) 以及希望在其中显示该项目的一个或多个组。
- 无法将不属于您的地图与不属于您的组(只是其中的一个成员)进行共享。
- 将 Portal for ArcGIS 内容项目中的服务添加到地图时,可能已经对要素符号系统和其他外观属性进行了配置。您可以更改地图中的配置,也可以将配置重置为服务项目所定义的状态。如果您是服务的所有者,还可以将地图中的新配置上传到服务项目中。
- 如果在共享地图时未选中由其他用户打开时以演示模式开始选项,那么其他用户在 Explorer Online 中打开地图时,他们会看到地图屏幕。如果已选中此选项,Explorer Online 将以特殊演示模式打开地图,并为用户提供了可立即查看此演示的简单控件。用户可根据需要退出此模式和查看地图屏幕。
9/28/2013